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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放大招!分区优化住房限购政策,一二线城市掀起楼市松绑潮

栏目:聚焦     编辑:安远    时间:2024-05-07 06:48     热搜:深圳,政策,楼市   阅读量:13051   

深圳住建局网站5月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从分区优化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提升二手房交易便利化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

非深户社保年限缩短至1年,深户多子女家庭最多可买3套房

此次限购政策分区调整,主要调整的区域是盐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大鹏。核心重点有以下3点:

1、上述区域内,非深户购房社保/个税缴纳年限由此前的3年,缩短至1年!

2、上述区域内,有2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深户家庭,允许多买1套住宅,即深户多子女家庭最多可买3套!

3、同时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达100万元人民币、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在上述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等需求。

专家称房价不太可能出现大幅反弹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向金融界表示,深圳最近出台的政策在预期之内,遵循了渐进式发展、预留空间、有的放矢的方针。这一策略与北京和上海的举措大体一致,其目的并非单纯为了减少库存,而是将现有库存与新增库存的消化相结合,同时与新市民和年轻群体的购房需求、城市融入以及就业问题的解决相融合,以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然而,李宇嘉也指出,尽管政策的制定显示出去库存的明显意图,但深圳在调整外地人购房资格方面,从原先的社保缴纳3年缩短至1年,显示出政府并不希望深圳再次成为房地产投机的热点。此外,鉴于外围区域的库存压力较大,政府也希望通过吸引外来人口来促进库存的消化。尽管需求有所增长,但在巨大的库存背景下,加之市场预期疲软和加杠杆的意愿不强,房价不太可能出现大幅反弹。

李宇嘉进一步分析认为,自2021年“7.15新政”实施至今已近三年,这期间已经积累了一定量的购房需求。尽管深圳近期放宽了户籍人口3年社保和3年入户的购房限制,但市场反应并不显著。主要表现在以改善型需求为主的新房市场依旧低迷,而以刚性需求为主的二手房市场开始出现回暖,这主要是由于前期积累的低价房源得到消化、业主降低了挂牌价格,以及一季度入学购房需求的集中释放。

“这是对政策的纠偏,能够释放一部分被行政干预政策限制的需求,包括多胎家庭到外围购置大户型住宅、企业给人才买房、满足非户籍人口在深圳上车的愿望。”李宇嘉称,不过从购买力角度来看,外地户籍人口相较于户籍人口明显不足,因此对此次政策的效果不宜期望过高。

李宇嘉指出,如果市场持续低迷,预计还会有其他政策陆续出台,如完全取消对非户籍人口的限购,将增值税免征期从5年缩短至2年等。关键还是要看需求端购买力的提升,而这主要取决于居民的收入水平、就业状况和消费能力。

一二线城市掀起楼市松绑潮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楼市利好一个接着一个,让人应接不暇。

4月30日,高层会议提到“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意义重大。具体来看,会议强调,要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继续坚持因城施策,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要深入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方案,确保债务高风险省份和市县既真正压降债务、又能稳定发展。要持续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多措并举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要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优化商业办公用地和住宅用地的规模、布局和结构,完善对应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应调节机制。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应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同时下大力气盘活存量,直至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36个月以下。

此前,4月28日,四川省成都市出台通知,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通知明确,全市范围内住房交易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即全市范围内住房交易不再审核户籍、社保等购房条件,不再限制购买套数。同时,全市商品住房项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选房,由企业自主销售。通知自2024年4月29日起正式施行。

4月30日,天津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北京市、河北省户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业人员在津购买住房的,享受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在市内六区购买单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核验购房资格。

4月30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允许已拥有住房达到限购套数的居民家庭,在五环外新购一套住房。

5月1日,南京公积金发布新政,支持南京都市圈缴存职工在南京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南京市缴存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享受住房公积金提取同城化待遇。适用城市包括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即南京都市圈9城公积金互认互贷。

5月3日,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联合倡议发起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购房居民先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达成购买新房的意向,再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优先推动其旧房交易,旧房成功出售后按约定完成新房交易。首批参加倡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20余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近10家。首批参加倡议的项目30余个,主要分布在上海嘉定、松江、青浦、奉贤以及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区域。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子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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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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