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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

栏目:聚焦     编辑:许一诺    时间:2019-07-22 11:42     热搜:企业   阅读量:10702   

央广网北京7月21日消息(记者刘会民)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邮政局公布《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2019-7-21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快递物流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将来如果产生投诉的话,国家邮政局可以依照现在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对消费者权益也是一个很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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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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