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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政10条措施助燃技工大省建设

栏目:聚焦     编辑:如思    时间:2017-05-18 10:41     热搜:安徽   阅读量:8360   

本报讯安徽省日前印发《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出台10条支持政策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设立基金等方式,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就业。

一是大力推行终身职业培训。实施精准技能培训计划,依托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等,面向贫困劳动者、退役士兵、就业援助对象等重点就业群体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补助;按照“先垫后补”原则,面向城乡普通劳动者开展订单、定向和定岗培训,按规定给予企业、参训人员培训补贴,促进技能培训与岗位需求精准对接。

二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设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支持成立相应的基金会,推动民办职业教育发展。鼓励省内企业与学生、职业院校签订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协议,并按月发给定向培养生在校学习补助,企业所在地政府给予对应补助。对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根据毕业生人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支持。

三是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养单位或职工个人研修提升补助;按2万元标准给予名师一次性带徒津贴,带徒协议期限不少于2年;选择一批大中型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按企业支付给职业院校培训费用的60%给予补助,每人每年补助标准最高可达6000元。

四是扩大人才引进与交流合作。企业从省外引进急需紧缺的高级技师、技师,按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工资薪金总额(税后)的20%给予个人补助。企业引进外省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队参赛选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选手,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安排在关键技能岗位工作的,按支付给个人工资薪金总额(税后)的50%向所在地政府申领引才补助。每年从海外聘请一批技能专家到该省职业院校任教,按每人5000元/月标准给予援皖津贴。

五是推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完善政府购买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机制,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建设,培育社会化评审专家队伍,逐步实现教育培训与技能鉴定分离。每年开发5个左右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按8万元/个给予开发资助,力争催生一批技能评价的“行标”“国标”。

六是发挥技能竞赛引领作用。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对纳入年度计划的省级竞赛,给予5万—10万元赛事补助。加大对参与国际技能赛事的奖励力度,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牌及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万—10万元奖励。

七是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政策。鼓励支持各地和用人单位对优秀的、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实行特殊津贴制度或奖补政策。每两年评选200名安徽省技术能手、100名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50名“江淮杰出工匠”,分别给予每人2万元、5万元、2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2万元、10万元追加奖励。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江淮杰出工匠”、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可优先申报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和安徽省劳动模范等表彰。

八是强化载体平台支撑作用。对国家认定的每届世界技能大赛主、副集训基地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支持。每年认定6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新兴产业省级综合竞赛基地、2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每个200万元、200万元、10万元补助。建设5个省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结合区域规划、产出绩效,给予每个3000万元支持。

九是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进企业技能人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鼓励企业对聘用的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股权制、期权制等收入分配方式。对取得科技攻关、技术革新成果的高技能人才,可从成果转化收益中,通过奖金、股权等形式给予奖励。

十是优化技能人才配套服务。建立技工“蓝卡”制度,依托社会保障卡加载标记功能,为技能人才在不同所有制、不同性质单位、不同行业和跨地区流动中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提供依据。具备中级以上技能水平的省内农民工、外来劳动者,可在安徽省就业地按程序办理落户手续,其配偶、子女可优先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服务。(贾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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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传媒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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