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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华控股:关于挂牌转让通瑞置业25%股权的进展公告

栏目:产业     编辑:樊华    时间:2016-12-28 16:02        阅读量:9576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 2016—102 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通瑞置业 25%股权的进展宣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部董事保障宣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说或 者重大漏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精确性和完整性承当个体及连带义务。 重要内容提醒: 1、 交易扼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 华房产”)以公布挂牌方法转让持有的成都通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瑞置 业”)25%股权,转让价钱为人民币 3.95 亿元。 2、 本次交易未组成重大资产重组 3、 本次交易未组成关联交易 4、 交易实行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5、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暂时会议审议通过。 一、 交易概述 1、 2016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暂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挂牌转让通瑞置业 25%股权的议案》,申华房产将持有的通瑞置业 25%股权以评 估价为基准(通瑞置业 25%股权对应评价价为 38,782.26 万元),以不低于 39,250 万元 的价钱在辽宁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简称“产交所”)公布挂牌转让(详见宣告临:2016-94 号)。 2、2016 年 11 月 29 日,通瑞置业 25%股权在产交所公布挂牌,至 2016 年 12 月 26 日挂牌期满。2016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产交所《信息披露结果告诉书》,信件称: 宣告期间成都通瑞永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瑞永立”)向产交所提交受让请求, 经审核相符受让要求。2016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与通瑞永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 让价钱为人民币 3.95 亿元。转让完成后,通瑞永立持有通瑞置业 99.6%股权,公司不 再持有通瑞置业股权。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形 企业名称:成都通瑞永立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义务公司 企业住所: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牧华路三段 259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2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允许证允许项目及时效经营) -1-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形 企业名称:成都通瑞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义务公司 企业住所: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北四段 3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经营) 其他基本情形:通瑞置业房产项目总计投资达 70 亿,总建筑面积达 85 万平方米, 其中 15 万平方米为甲级写字楼,15 万平米为住宅项目,余下头积为商业用处。如今, 通瑞置业唯一住宅项目正在分期开发,已完成部分预售。 四、 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 合同主体: 甲方:成都通瑞永立置业有限公司;乙方:上海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标的股权转让及价款 乙方赞成将通瑞置业 25%股权依照协议商定要求和方法转让给甲方,转让价款为 人民币 3.95 亿元。 3、 价款支授予股权过户 乙方和通瑞置业应于本协议失效之日开始负责解决标的股权转让至甲方名下的各 项工商手续,包含股东会、修正公司章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决各项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等,甲方应配合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要求的必备法律文件。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甲方应向乙方完成支付 20,145 万元,且通瑞置业此次股权 转让举动应在所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变更手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甲方应向乙方完成支付余款 19,355 万元。 4、 失效要求:本协议自双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或加盖公章之日起失效。 5、 违约义务:本协议签订后,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应严厉实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 违背本协议,均应依本协议之规定承当违约义务;给违约方形成亏损的,违约方应赔 偿其亏损及费用。 五、 股权转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主如果为了优化公司产业构造,为公司主营的汽车消费产业带来必备 的发展资金。 特此宣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9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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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传媒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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