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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

栏目:财经     编辑:笑笑    时间:2019-11-04 09:28     热搜:股票   阅读量:18535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7 月 22 日,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 4,995 股,回购注销价格为 12.81 元/股。尚未实施注销手续。(详见 2019年 7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将其所持 5,988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 12.81 元/股。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 10,983 股(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为 41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为571,113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39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28,213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 2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900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说明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4、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5、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42 人,授予数量 863,000 股(不含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120,000 股),授予价格为 18.44 元/股。确定 2017 年 6 月 27 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7、根据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了授予登记事宜,2017 年 7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完成了 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21 日。 8、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1,039,47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3.484189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995482股。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9,985,9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5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2018 年 6 月22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价格由 18.44 元/股调整为 14.55 元/股,首次授予的数量由 863,000 股调整为 1,043,796 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0,000 股调整为 145,140 股。 9、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本次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公司《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向上述激励对象按照11.60元/股授予52,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剩余 93,140 股作废。授予日为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事项及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名单进行了核实。 10、 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2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7,15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230,984,526 股的 0.1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数量由1,043,796股调整为786,643股。 11、 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四条第 2 款的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 A(解锁 100%)、B(解锁 90%)、C(解锁 80%)、D(解锁 50%)、E(解锁 0%)等 5 个等级,其中部分激励对象因2017 年度个人考核等级未达到 A 等,只能部分解锁,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783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25,847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根据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了 2017 年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登记事宜,2018 年 9 月 12 日,公司完成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 2018年 9 月 17 日。 13、 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含前述 2017 年度个人考核等级未到达 A 等 1 人),公司应将其所持 54,428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17,234 股。 另外,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回购注销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3,783 股,尚未实施注销手续。本次调整后,合计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8,211 股。其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34,918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19 年 6 月 13 日,2017 年股权激励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8,211股回购注销完成,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数量由 786,643 股调整为 728,432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2,000 股。 15、 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30,962,3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4.5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2019年 6 月 24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价格由 14.55 元/股调整为 12.81 元/股,首次授予的数量由 728,432 股调整为 801,274 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1.60 元/股调整为 10.13 元/股,预留授予的数量由 52,000 股调整为 57,200 股。 16、 2019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0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63,178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254,058,596 股的 0.1036%。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数量由 801,274 股调整为538,096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57,200 股。 17、 2019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四条第 2 款的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 A(解锁 100%)、B(解锁 90%)、C(解锁 80%)、D(解锁 50%)、E(解锁 0%)等 5 个等级,由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部分激励对象因 2018 年度个人考核等级未到达 A 等,只能部分解锁,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895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31,027 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4,4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2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254,058,596 股的 0.005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 年限制性股票由 57,200 股调整为 44,000 股。 19、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应将其所持 5,988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2,993 股。 另外,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回购注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 4,995 股。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 10,983 股(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 41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为 571,113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39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28,213 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 2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9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情况 2019 年 7 月 22 日,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 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 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 性股票 4,995 股,回购注销价格为 12.81 元/股。尚未实施注销手续。(详见 2019 年 7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 量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将其所持 5,988 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 12.81 元/股。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 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 10,983 股(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公司拟用于本 次回购注销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为 41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为 571,113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39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28,213 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 2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900 股。 二、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变动变动后 类别 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78,982 0.622% -10,983 1,567,999 0.617% 股权激励股 1,429,976 0.563% -10,983 1,418,993 0.559% 其中:境内自然人 1,351,422 0.532% -10,983 1,340,439 0.528% 其中:境外自然人 78,554 0.031% - 78,554 0.031% 高管锁定股 149,006 0.059% - 149,006 0.059% 其中:境内自然人 108,213 0.043% - 108,213 0.043% 其中:境外自然人 40,793 0.016% - 40,793 0.016%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52,479,614 99.378% - 252,479,614 99.383% 人民币普通股 252,479,614 99.378% - 252,479,614 99.383% 三、股份总数 254,058,596 100.00% -10,983 254,047,613 100.00%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实,本次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中颖电子本次激励对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中颖电子已就本次激励对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中颖电子本次激励对象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以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及其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备忘录8号》、《创业板备忘录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中颖电子尚需就本次激励对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对本次调整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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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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