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中国
adall1 adall2
当前位置:传媒中国 > 财经传媒

中欣氟材:关于2018年度分红除息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栏目:财经     编辑:许一诺    时间:2019-07-08 14:10     热搜:分红,现金,股份,资产,支付   阅读量:15441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19-062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分红除息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的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概述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欣氟材”)拟向高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高宝”)、福建雅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鑫电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作价为80,000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中的40,000万元以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其余40,000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支付。同时,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白云集团,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9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的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 公司已经于2019年2月26日、2019年3月2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重组已经于2019年6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通过。 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中欣氟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香港高宝、雅鑫电子两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21.50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本次发行市场参考价为发行人在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现有总股本11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总计支付现金11,200,000.00元(含税)。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2日,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9年6月12日实施完毕。 三、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发行价格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原21.50元/股调整为21.40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21.50-0.10)÷1=21.40元/股。 2、发行数量调整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由原18,604,650股调整为18,691,588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对价(万元) 发行股份数(股) 1 香港高宝 28,000 13,084,112 2 雅鑫电子 12,000 5,607,476 总计 40,000 18,691,588 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最终核准文件,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来源:东方财富

相关阅读

adl03
adr1
adr2